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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年05月2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5〕1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沂水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2025年05月2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兰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5年05月2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兰峰同志免职的通知沂政任字〔2025〕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兰峰同志的沂水县跋山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5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05月2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存厚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5年05月2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存厚同志免职的通知沂政任字〔2025〕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存厚同志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沂水县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沂水县商会)副会长职务。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05月2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5年05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5〕1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沂水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
    2025年05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
    2025年05月1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沂政办发〔2025〕1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为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和防汛管理工作,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附...
    2025年05月1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4-070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5年04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4-070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5〕58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4-070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4-070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2025年04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5年04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5〕57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2025年04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5-07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5年04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5-07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5〕56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5-07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5-0703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2025年04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5年04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05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5〕55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0501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2025年04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存)-2025-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5年04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存)-2025-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5〕54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5-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5-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
    2025年04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5年04月1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5〕1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
    2025年04月1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2025年04月1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沂政发〔2025〕1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5年04月1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5年04月1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5〕12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文山东路以南、崇安路以西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的768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5878平方米...
    2025年04月1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1003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5年04月1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4-1003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5〕50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1003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4-1003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
    2025年04月1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牟善才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5年04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牟善才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5〕10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泰山路以北、双龙河以西牟善才使用的112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沂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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