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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年05月0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3〕2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日沂水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
    2013年05月0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鲜奶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13年04月2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鲜奶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沂政办发〔2013〕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鲜奶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7日沂水县鲜奶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规范鲜奶吧管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013年04月2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出租转让厂房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年04月1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出租转让厂房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3〕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出租转让厂房土地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8日沂水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出租转让厂房土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提升经济...
    2013年04月1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13年01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沂政办发〔201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20日沂水县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
    2013年01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年01月0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2〕14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沂水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
    2013年01月0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和《沂水县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的通知
    2012年12月0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和《沂水县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的通知沂政办发〔2012〕1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和《沂水县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沂水县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
    2012年12月0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2012年07月2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沂政发〔2012〕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沂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活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2年07月2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年07月2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2〕8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沂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12年07月27日
  • 国土资源部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12年07月01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
    2012年07月0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的通知
    2012年04月1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的通知沂政办发〔201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沂水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
    2012年04月1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年04月0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2〕4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沂水县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沂水县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安全、...
    2012年04月0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禁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年12月2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禁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1〕16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禁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沂水县禁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
    2011年12月29日
  • 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10月21日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规定,为做好地方水利建设墓金征收工作,现将有关征收事项通如如下:一、关于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停征问题自2011年7月1日起,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二、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开征问题(一)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对象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
    2011年10月21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年10月2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我省全面开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期间,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同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1年07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沂政办发〔2011〕10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沂水县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制度,规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程序和配租到户的日常管理,保障我县低收入住房...
    2011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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