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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年06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3〕11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天目山路以南、嫩江路以西沂水县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199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
    2023年06月1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34号院东头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2...
    2023年06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沂政办字〔2023〕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主 任:王海娟 县政府副县长副主任:张洪春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体局局长    刘金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树友 县政...
    2023年06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2023年06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沂政字〔2023〕50号县住建局:你单位《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县政府:为适应城市发展...
    2023年06月08日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06月06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
    2023年06月0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3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牛树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海滨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彦伟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  ...
    2023年06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复
    2023年06月0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复沂政字〔2023〕49号县住建局:你单位《关于实施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要求。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列入我县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沂水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东至长安中路,西至中心南街,南至唐王山路,北至天柱山路,区域内总占地...
    2023年06月0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年05月1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3〕10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山东龙立胶带有限公司以北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60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19...
    2023年05月19日
  •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年05月10日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
    2023年05月1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
    2023年05月0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2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和防汛管理工作,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沂水县2023年小型...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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