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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沂水县人民政府及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shui.gov.cn)查阅《沂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县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 媒体解读

      2020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召开

       

      1月21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赵明主持召开2020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市县同权”改革承接上级下放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汇报;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推进“市县同权”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承接单位要积极搞好对接,围绕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流程再造;要建立完善保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事项接得住、办得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做好宣传工作,方便办事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会议要求,公安部门要突出抓好打击河砂私挖盗采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侵财性案件,严肃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控风险隐患,保障群众安全。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要坚持规划引领,对供水、排水、入地电缆等工程进行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要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合理选取硬化材料,避免投资浪费;要落实财力保障,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合理整合涉农资金;要保证工程质量,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问题不查清绝不放过;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主动担当作为,不推诿、不扯皮;要迅速行动,紧盯关键环节,采取强有力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强调部署。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 张欣



历年会议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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