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春达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与科技、行政许可、生态保护、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
李春达,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