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对全县水库大坝安全和水电站工程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电、渔、河道维护及堤顶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县际间水事纠纷;参与审查河道、病险水库治理加固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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