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复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汇总编制全县和县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县以下地方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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