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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边界事项 |
主办部门 |
协办部门 |
相关依据 |
备注 |
| 1 |
自然灾害防救工作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办字〔2019〕59 号 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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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
办字〔2019〕59 号 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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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综合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矿产、林业、部分规划)、县发改局、县人防办、县防震办、县水利局(水保中心)、县文旅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原食药局部分职责) |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沂政发〔2017〕94号)2、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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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镇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沂编办[2020]7号关于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职责分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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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城市道路违章停车的监管与处罚工作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1、道路交通安全法。2、办字[2019]59号关于印发《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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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噪音污染的监管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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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燃煤大灶的管理处罚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沂法函﹝2017﹞1号《关于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工作任务的请示》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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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LNG燃气及液化石油气钢瓶、储罐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沂政办发[2018]66号《关于建立沂水县燃气行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职责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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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城市污水管网规模以上改造工作 |
县住建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管分离体制改革时,管网规模以上改造应视为与新建性质相同,应由县住建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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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城市污水管网内水质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污水管网内污水来自排水户排水,管网内水质超标应由环保部门负责源头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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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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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物业管理工作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 |
《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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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地方金融管理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行业领域广告管理规定、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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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产品 质量监管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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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改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国网沂水供电公司 |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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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县税务局 |
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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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 康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国网沂水县供电公司 |
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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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造林绿化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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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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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部门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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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关违法 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 |
部门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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