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漏洞,沂水县决定于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是在原有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的深化延续,更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举措。
(二)核心目标
通过“全覆盖清查、全链条整治、全方位问责”,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摸清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台账;二是彻底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做到“动态清零”;三是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构建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政策核心内容
(一)“三大行动”筑牢安全屏障
生产经营单位“大起底”:摸清家底无死角
覆盖范围:涵盖所有行业领域,包括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家庭式小作坊,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责任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县区直部门牵头摸排企业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个体工商户清查,8月底前完成全量排查并录入监管平台。
关键要求:8月13日前建立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监管无盲区。
风险隐患“大排查”:靶向发力除隐患
共性排查: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辨识管控、负责人履职、安全资质等9个核心维度,实现“全面体检”。
重点攻坚:针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9大高危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靶向排查”,重点整治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突出隐患。
排查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建立“每日报送、每周研判”制度,确保风险线索及时处置。
责任落实“大整治”:从严问责促履职
压实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干部靠前督导,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需对照“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15项要求自查自纠,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投入、培训、管理、应急“四到位”。
闭环整改:实行“排查—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管理,重大隐患24小时内上报并启动挂牌督办程序。
(二)政策创新亮点解析
监管模式更精准: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整合多部门检查事项,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运用大数据、AI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和“无感监管”,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责任体系更严密:明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细化领导干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边界,构建“人人有责、层层尽责”的责任链条。
督导问责更严格:将行动成效纳入三季度效能评估,实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一票否决”阶梯式追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落实要求与社会倡议
(一)各责任主体行动要求
监管部门:需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流程,8月13日前完成责任清单报备,每日报送风险线索,每季度向县政府汇报隐患整改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需在8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主动配合监管检查,严禁瞒报、漏报风险隐患。
社会公众:发现安全隐患可向属地乡镇或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参与安全治理。
(二)社会倡议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落实大于天。希望全县各单位、各企业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动扛起安全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广大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携手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为沂水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解读机关:县安委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9-221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