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hz2501108/2021-000053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许家湖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6-01-16 |
| 标 题: | 办理程序 | ||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评议听证、张榜公示的程序。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经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听证会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镇民政所审核——镇民政所进行核查,提出审核意见,无异议后报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组织抽查——评审委员会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对有争议的对象进行听证,并再次在村委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低保待遇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