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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145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1-17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7〕4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7-01-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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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对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认真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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