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为于化凤等69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沂政发〔2017〕10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开拓进取,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其中,于化凤等69名同志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于化凤等69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相关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附件:记个人三等功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