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沂水县审计局职责的通知
沂政发〔2019〕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9〕2号)精神,决定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等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不再设立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