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组建沂水县司法局的通知
沂政发〔2019〕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9〕2号)精神,决定将县司法局(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备案审查、解释;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宣传;负责戒毒、社区矫正管理、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等。
县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
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