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沂水县商务局的通知
沂政发〔2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9〕2号)精神,决定将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职责,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散装水泥管理行政职能,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相关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商务局。主要负责拟定我县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
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