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沂政发〔2019〕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9〕2号)精神,决定将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汇总编制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职责,县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发展循环经济行政职能,以及县中小企业局(县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措施;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发展;承担无线电管理、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等。
不再保留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撤销县中小企业局(县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建制。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