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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批复
    2023年03月2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批复沂政字〔2023〕28号县水利局:你局《关于申请公布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相关请示事项,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公布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申请公布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请示县政府: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
    2023年03月2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水县钛全产业链一体化基础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
    2023年03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水县钛全产业链一体化基础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沂政字〔2023〕26号诸葛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你们《关于设立沂水县钛全产业链一体化基础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有关请示事项,现批复如下:沂水县钛全产业链一体化基础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6.43平方公里,四至为东至顺天河,西至诸葛上峪矿区,南至沂城街道孔家庄村,北至诸葛镇宿山村,重点发展黑色及有色金属采选、冶炼...
    2023年03月21日
  • 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年03月21日
    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中央编办同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制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编办2014年2月8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3年03月21日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023年03月21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 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
    2023年03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年03月1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12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应急原则2 辐射事故分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2.2 重大辐射事...
    2023年03月1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3年03月1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1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2023年度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度沂水县过夜旅游团队奖励办法为助力旅游地接市场的发展,“促复苏”与“增后劲”相结合,调动旅游企业...
    2023年03月1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
    2023年03月1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沂政发〔2023〕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确部门职责边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打造高效务实政务环境。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市级调整现状,县政府决定,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事项调整的...
    2023年03月1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3年03月0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8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根据《国有建设用...
    2023年03月0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19-02021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19-02021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25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19-02021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19-02021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
    2023年03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19-0202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19-0202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24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19-0202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19-0202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2023年03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存)-2022-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存)-2022-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23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2-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2-2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
    2023年03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2-1501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2-1501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22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2-1501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2-1501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
    2023年03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2-1501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22-1501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21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2-1501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22-1501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
    2023年03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国有沂河林场、沂城街道城里社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国有沂河林场、沂城街道城里社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3〕6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沂河西路以西,文化艺术中心以南地块,沂水县国有沂河林场使用的2409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沂城街道城里社区使用的885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
    2023年03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年03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3〕5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1187平方米和480平方米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
    202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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