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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2017年08月0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8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根据《沂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 方案》(办字〔2016〕35号)要求,现将《沂水县县直部门单位 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沂水县取消的年检事项目...
    2017年08月0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士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08月0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士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7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 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 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要求,经研 究,决定成立沂水县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
    2017年08月0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7年08月0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8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沂水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一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 长:陈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成 员:陈宝林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
    2017年08月0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8月0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7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日沂水县违法违规用地和涉地涉矿信访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
    2017年08月0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回收罐维修施工工地 “7.9”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2017年07月2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回收罐维修施工工地“7.9”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81 号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7月9日16时左右,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梨酸生 产车间在废水管道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 亡,1人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决定成立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废水回收罐维修施工工地...
    2017年07月2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创建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7月2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创建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创建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6日沂水县创建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监管职能转变,...
    2017年07月2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沂水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2017年07月2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沂水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印章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75 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根据省市地方史志工作要求,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需更名为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县编委会办公室已研究通过,现制发“沂水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4
    2017年07月2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7月2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沂水县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4日沂水县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
    2017年07月2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年07月2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9日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2017年07月2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驻黄山铺镇北上坪村第一书记工作组2017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07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驻黄山铺镇北上坪村第一书记工作组2017年度工作计划沂政办字〔2017〕7号为认真贯彻县委《关于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五抓五促”目标任务和“四联八建”工作部署,根据任职两年工作规划,结合2016年工作情况和镇、村实际,特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一、抓党建促脱贫方面(一)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通过第一书记工作进一步带动村里各项事业发展,提高两委班子依法办事能...
    2017年07月1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智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年07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智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沂政任字〔2017〕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智太同志为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卢新明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孙明果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2017年07月12日
  • 沂水县政府办公室驻黄山铺镇蛮庄村第一书记工作组两年任职规划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07月11日
    ​沂水县政府办公室驻黄山铺镇蛮庄村第一书记工作组两年任职规划和2017年工作计划沂政办字〔2017〕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选派第三批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意见》精神,围绕“五抓五促”的目标任务和“四联八建”工作部署要求,实现抓党建促脱贫,结合任职村实际,特制定两年任职目标规划和2017年工作计划。一、基本情况黄山镇蛮庄村位于黄山铺镇驻地西南方向4公里处,全村现有耕地1876亩,村民720户、1987口人,其中...
    2017年07月1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扶贫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07月1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省扶贫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6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省住建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明确核查范围。本次核查范围为2016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
    2017年07月1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07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136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为提高应对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总指挥: 陈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庐山         建设管理工...
    2017年07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7年07月0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7〕35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位于县城区鑫华路以北、振兴路以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0000平方米,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的颁发的沂国用(2009)第0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土地协议书执行...
    2017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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