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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1012003C9C657E8
信件标题 土地规划
姓名 李**
手机 159****9209
写信时间 2026-10-12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土地使用规划:双马路以北,泰山路以南,海河路以东,龙湾帝璟和马荒秀园以西地块规划为什么用地。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6-10-16
回复单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已经编制国土空问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编制并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其公布稿已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info/21276/416365.htm)公开。您查询地块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地类为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如查询具体地块用用途,建议您登陆该网址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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