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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18-000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3-01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2017年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

2017年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二、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三、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七、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沂水县土地储备中心、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

纳入沂水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沂水县土地综合整治中心


2

沂水县土地储备中心


3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

4228.32

(按功能分类)


财力拨款(补助)

4228.32

一、城乡社区支出

574.38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0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74.38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0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74.3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0

二、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653.94

罚没收入

0

国土资源事务

3653.9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0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

3653.94

其他预算内资金

0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0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0



四、其他收入

0



本年收入合计

4228.32

本年支出合计

4228.32

五、上级补助收入

0

上缴上级支出

0

六、上年结转、结余

0

结转下年

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0



政府性基金结转

0



专户结转

0



收入总计

4228.32

支出总计

4228.32

表2. 2017年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7年预算

项 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4228.32

(按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

4228.32

一、基本支出

3653.94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1、工资福利支出

2631.7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2.57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3、商品服务支出

369.58

三、事业收入

0

4、离退休公用支出

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二、项目支出

574.38

五、其他收入

0

三、上缴上级支出

0













本年收入合计

4228.32

本年支出合计

4228.32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结转下年

0

九、上年结转

0



















收入总计

4228.32

支出总计

4228.32

3.2017年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离退休公用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退职(役)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救济费

助学金

住房公积金

住房补贴

奖励金

取暖补贴

物业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合计

4228.32

3653.94

1165

891.55

0

575.24

0

0

0

0

0

0

0

0

246.69

363

0.76

42.12

0

0

369.58

0

574.38

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74.3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4.38

0

212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74.3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4.38

0

212

01

01

行政运行

574.3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74.38

0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3653.94

3653.94

1165

891.55

0

575.24

0

0

0

0

0

0

0

0

246.69

363

0.76

42.12

0

0

369.58

0

0

0

220

01


国土资源事务

3653.94

3653.94

1165

891.55

0

575.24

0

0

0

0

0

0

0

0

246.69

363

0.76

42.12

0

0

369.58

0

0

0

220

01

01

行政运行

3653.94

3653.94

1165

891.55

0

575.24

0

0

0

0

0

0

0

0

246.69

363

0.76

42.12

0

0

369.58

0

0

0

4.2017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经济分类)单位:万元

科 目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3653.94

工资福利支出

2631.79

基本工资

1165.00

津贴补贴

891.55

奖金

0

社会保障缴费

575.2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2.57

退职(役)费

0

生活补助

0

住房公积金

246.69

住房补贴

363.00

奖励金

0.76

采暖补贴

42.12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9.58

办公费

63.00

印刷费

0

咨询费

0

手续费

0

水费

9.50

电费

17.70

邮电费

15.00

取暖费

20.00

物业管理费

7.00

差旅费

3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维修(护)费

4.50

租赁费

0

会议费

0

培训费

0

公务接待费

7.2

专用材料

0

被装购置

0

专用燃料

0

劳务费

26.00

委托业务费

0

工会经费

21.00

福利费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0

其他交通费用

37.68

税金及其他附加费用

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0

5. 2017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7年基金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6. 2017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

主要规格要求

参考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方式

采购时间

采购资金总计

合计








432.18

A0102

台、桌类


0.1

10

自主采购

2017

1

A0104

沙发类


0.3

12

自主采购

2017

3.6

A0106

架类


0.11

150

立方米

其他

2017

16.5

A0105

柜类


0.04

50

自主采购

2017

2

A030105

台式计算机


0.4

15

自主采购

2017

6

A030106

便携式计算机


0.5

12

自主采购

2017

6

A032501

数字照相机


0.4

6

自主采购

2017

2.4

A030108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0.4

17

自主采购

2017

6.8

A0308

打印机


0.2

12

自主采购

2017

2.4

A0320

传真机


0.1

6

自主采购

2017

0.6

A0321

复印机


0.6

4

自主采购

2017

2.4

A0324

摄像机


0.8

6

自主采购

2017

4.8

A0703

空调机


0.5

11

自主采购

2017

5.5

C05

机动车保险服务


0.4

7

其他

2017

2.8

C010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测绘及评估咨询、地质勘查、矿山监理及核查、采矿权前期咨询费、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沂水县土地整治规划建库、沂水县低丘缓坡工作、城市集约节约评价更新、经济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更新、基本农田划定及数据建库、国土资源集约节约模范县、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修编、地质灾害演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征地区片价更新、基准地价更新、耕地质量评定及动态检测、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地形图测量更新、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沂水县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出让监管、电子政务平台、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工矿废弃地管治、采矿权出让前期经费、地籍管理及系统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资料整合及建库、耕地保护及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测量标志普查和维护、地质探矿费、低效闲置土地调查、不动产登记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档案建设、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更新、地下防空区防治规划等工作支出




其他

2017

369.38

7. 2017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7.20

0

100.00

0

100.00

7.20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4228.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2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8.32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4228.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205.0 万元。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74.38万元,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3653.94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3653.94万元,项目支出574.3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53.9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63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2.5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36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07.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9.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16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0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仅保留执法用车及通信应急车辆,公务用车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7.2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是因为八项规定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部门接待任务减少,接待费下降。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43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372.1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2017年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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