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0一七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工作思路,本着“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严格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了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17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全镇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887.5万元。由于受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及地方财政收入虚收整治等政策的影响,比年初预算减少1867.5万元。其中:国税完成1236.2万元;地税完成1651.3万元,全镇财政实现财力2050万元。
(二)2017年财政支出情况
2017年,全镇实现财政支出2050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具体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1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22.2万元;
7、计划生育支出420.2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2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707.8万元;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