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沂报〔2020〕9号 关于2020年度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
临环沂报〔2020〕9号
关于2020年度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财政局:
根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20〕75号)和《关于调减2020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20〕158号),我县新增污染源自动监控补助资金指标为32万元。
经研究,现将使用方案报告如下:
一、使用方案
沂水县与省级平台联网的13家企业16个点位(见附件),每个点位拟分配2万元,合计共拟分配32万元。
二、分配原因
为提高我县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能力的提升,涉及我县新增污染源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1日与省级平台联网的13个企业16个点位的建设,按每个点位补助2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2万元。目前这13家企业的16个点位的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使用依据
该使用方案主要依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20〕75号)和《关于调减2020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20〕158号)有关要求。
四、绩效目标
以上项目的建成实施,为环境在线监控全覆盖工程,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力保障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特此报告。
附件:16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沂水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