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沂报〔2020〕6号 关于2019年度省级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使用方案的报告
临环沂报〔2020〕6号
关于2019年度省级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使用方案的报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财政局:
根据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省级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临财建指〔2020〕83号)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临环报〔2020〕11号),我县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增加预算指标为28万元。
经研究,现将使用方案汇报如下:
一、使用方案
沂水县祥光金属表面精饰有限责任公司淘汰落后电镀设备工程,拟分配28万元。
二、分配原因
近年来,我县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加大重金属治理减排力度,主要减排措施和工程:沂水县祥光金属表面精饰有限责任公司淘汰落后电镀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共计投资1599.3万元。目前该企业改造提升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使用依据
该使用方案主要依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核定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调节资金和下达2019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资环指〔2019〕2号)、《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19〕36号)、《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省级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临财建指〔2020〕83号)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的报告》(临环报〔2020〕11号)有关要求。
四、绩效目标
以上项目的建成实施,年减排污染物总铬9.072kg,有力地促进了重金属减排工作和水、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特此报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沂水县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