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沂水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沂水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新增债务限额,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65亿元,解决大班额专项债券0.35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地方新增政府债务的举借和分配,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为确保新增政府债券早发行、资金早到位,切实发挥好政府债券对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积极作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新增债务限额,批准调增2018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财政局和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政府债务新增限额,细化预算调整草案,确保新增政府债务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并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防控,确保债券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沂水县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表
单位:亿元
地区 |
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 |
累计政府债务限额 |
备注 |
小计 |
棚户区改造 |
解决 大班额 |
合计 |
一般 债务 |
专项 债务 |
沂水县 |
2 |
1.65 |
0.35 |
34 |
15.4 |
1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