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0260821-00001 | 主题分类: | 土地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
| 标 题: | 关于对薛辉增、王学仁的土地证收回公告 | ||
兹有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者薛辉增、王学仁,该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已于2012年5月9日由薛辉增、王学仁过户到王一然名下,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04030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薛辉增、王学仁与王一然于2012年05月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的薛辉增、王学仁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王一然,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09月1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