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jkfqglwyj2232617/2021-00002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 标 题: |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公示 | ||
2020年12月3日建设项目环评办结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3日开发区对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539-2232278(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沂水县南一环路7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
邮 编:276400
1 |
临沂品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支健康防护手套项目 |
临沂品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沂经管审批发〔2020〕7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