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rd/2024-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大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 ||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10月26日决定:
接受房贤栋辞去沂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有关规定,报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