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rd/2023-0000019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大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 ||
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8月22日决定:
接受李晓冬、何长平辞去沂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有关规定,报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