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沂水县人民法院院长邱金山的提请,于2023年3月30日免去:
朱先胜的沂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维钦的沂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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