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5-000019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7-05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
| 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对《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 ||
B:正在解决
邵宏升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药作为农业的投入品,是一种具有一定毒性的特殊农业生产资料。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坑农害农行为,让广大农户购买到安全、放心、合格的农药产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优化行政审批,严把经营许可关
(一)利用“互联网+”,实现一次性办好。采取一对一添加微信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人,保证了申请材料的质量,压缩了办理时限,实现“零跑动”。
(二)明确审批流程,严把经营准入关。农药经营许可是抓好农药监管工作的第一关,沂水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查经营者条件和人员素质,让卖药的懂药,严把审批程序和标准,从根本上扭转经营单位“小散杂”现状。自2019年3月1日至今已完成农药经营许可507家(其中,4家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未按规定延续、13家单位申请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信息无缝衔接,落实好审管联动。每办结一个许可,及时将结果通过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推送给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并及时在沂水县政府网上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及监督检查。
二、加强风险防控,做好用药安全关
(一)防范风险促稳定,排查整治消隐患。在经营环节,全面推进《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通告》的深入实施,推行农药购销台账和溯源管理,督促农药经营者认真核实采购农药来源合法性;在使用环节,加强对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的培训指导,督促使用者按照农药标签要求用药,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防止超范围、超剂量、超频次使用农药。对经营、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产品的行为以“四个最严”坚决予以打击,对构成移交条件的案件坚决移交相关部门,提升了对农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确保了剧毒高毒农药在我县全面禁止销售使用。
(二)绿色防控夯基础,科学用药筑防线。以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高效、经济、实用、安全的绿色防控技术为支撑,不断提高绿色防控技术水平和绿色防控措施应用覆盖率,促进农药减量控害。积极开展豇豆、韭菜和芹菜等作物病虫害防控科学用药指导,指导农民优化施药技术方法,合理交替轮换用药,强化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知法守法意识、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农药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市场监管,严控产品质量关
(一)强化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农药监管联动。构建县、乡、村三级农药监管队伍,县农业农村局设立了农药管理科,负责农药经营店的监督管理和农药的安全使用,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落实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每个村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服务站点。三支队伍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有效保障了全县农药销售和使用安全。
(二)全面梳理农药许可,理清农药经营数据。以18个乡镇为单位全面理清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数据,目前,有农药经营许可证490家,托清底子,建立详细、动态的辖区内农药店经营数据库,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强农药市场监管,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结合《临沂市“农安护民”农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韭菜用药安全和土壤熏蒸用药情况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假劣农药产品行为。全面开展从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经营产品质量的综合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17余次,出动监管人员51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75家,发现经营问题门店5家,均现场责令整改。签订农药规范经营责任书490份,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通告》490份。
四、重拳执法震慑,净化农药市场关
立足执法本位,坚持问题导向,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执法,切实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一)落实执法责任。在全县实行农药执法网格化,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六个中队对乡镇进行包片,将18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划分为6个执法片区,每个中队负责一个执法片区,对片区内农药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管。
(二)突出执法重点。结合近年来在农药行政处罚案件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将执法重点放在对无证经营(包括网络销售)、销售假劣农药、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违规使用禁限用药、农残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上,有效提升了农药执法工作的质效,2025年,立案查处农药违法行为52起,有效保障了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创新监管方式。在农药执法过程中实行日常监管+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做好执法例行检查的同时,在春季、秋季等重要农事时节开展农药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击销售假劣农药、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涉企联合检查平台的应用,局内部监管科室和执法大队对农药店实行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营造了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农药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19家,立案查处11起,罚没款2.31万元。
(四)深入检打联动。联合农药管理科对重点农药品种开展监督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药产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追溯来源,严打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如高毒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24年,通过农药监督抽检,办理农药违法案件2余起,有效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五、狠抓农残检测,守好产品源头关
(一)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重点品种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对豇豆、芹菜、葱、生姜、马铃薯、辣椒、甜椒、韭菜、“七条鱼”等重点品种开展全覆盖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定韭菜、芹菜为本县优势特色农产品重点品种,切实加强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生产方式转变。制定《韭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方案》。将基层农兽药限量规定培训纳入2025年冬春农民大培训内容,共计培训40余场,培训2700余人次,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隐患排查。积极开展县级监测,督促各乡镇开展好巡查、速测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有针对性的制定《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定量检测1660批次,其中种植业1400批次,水产品60批次,畜产品200批次;乡镇(街道)开展定性检测共计46800批次。确定重点治理品种3个,分别为韭菜、芹菜、乌鳢。确定重点乡镇3个,并围绕芹菜、辣椒、乌鳢等重点产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和农残速测工作。完成县级定量检测207批次,合格率99.5%,其中,韭菜40批次,芹菜80批次。全县完成农残速测4508批次。
(三)切实把好食品安全风险“源头关”。2025年,计划开展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33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低于1700批次。上半年制定和实施《2025年食安护佳节食品安全监督性实施方案》《2025年沂水县第二季度文诚市场专项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实施方案》和《2025年高速服务区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实施方案》等专项抽检实施方案,现已完成抽检127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共抽检697批,占抽检样品总数的54.58%。截至目前,收到不合格报告31份,其中蔬菜21批次、水果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噻虫嗪、氧乐果、呋喃唑酮代谢物、地塞米松、涕灭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啶虫脒、替米考星、多西环素等项目,已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展开核查处置工作。
六、抓实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关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对农药经营人员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药经营业务知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以及识假辨劣、为农民提供安全用药服务的能力。同时,对农药经营人员加大宣传《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通告》。对村级监管员重点培训哪些药能用,哪些药不能用;不能用的用了有什么危害,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可以用哪些农药替代;什么是农药安全间隔期,如何依据农药安全间隔期确定农产品收获时间等。进一步提高农药经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规范用药水平。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开展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难题。已开展培训19场次,共培训基层监管人员、农药经营人员1500余人。
(二)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培训。不定期对市场开办方和农产品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分类准入制度。主动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合格凭证,对入市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对日常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深入田间地头、基地、集市、农资门店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层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大对监管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等的培训力度,指导种植养殖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及兽药休药期规定,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开展基层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培训18场次,培训2712人。制作农安科普短视频22个,专家名课4个。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音频13个,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1196期,努力掀起宣传活动新热潮。
最后,感谢您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与监督。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