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5-000015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于加强散装食品、流动摊点食品、小作坊食品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
A:解决采纳
王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散装食品、流动摊点食品、小作坊食品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支持。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中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务实工作举措,不断加强食品行业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是组织宣传培训。通过组织散装食品经营者和流动食品摊点进行培训,告知食品经营者需履行的各项义务和应承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强化食品企业化验员培训,本年度已经成功召开4场次的食品生产企业化验员培训,同时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化验员上门培训147家次。通过发放宣传页、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广大消费者自觉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工作,共同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散装食品经营者和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食品摊点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存留、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要求经营。加大食品快检和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要求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从严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全链条标准化生产,要求企业、小作坊按照行政审批申报的执行标准严格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把控生产过程、确保关键控制点参数不变,同时要求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GB14881的要求,并严格落实。
三是开展分级监管。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指导、定期通报等措施,扎实开展散装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动态评分和静态赋分,最终确定经营者的总分和相应的等级,并依据划分的等级加大对较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单位及重点品种,并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和检查资源,实施科学监管。风险分级评定周期为一年,避免出现一次评级,终身受用的情况。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以及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