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5-000009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桥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 标 题: | 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
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和促进政令畅通。根据《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高桥镇对1989年至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予以宣布失效文件9件。宣布失效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