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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5-00001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沂城街道 公文类型: 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日期: 2025-09-17
标       题: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需求,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报沂水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7人,岗位名称为城市社区服务岗,主要从事城市社区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工作时间为全日制。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沂水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

7.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

9.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3.因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其他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有工商注册信息的(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合作社法人、个体经营者等)不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4.存在个人征信问题、债务纠纷、司法诉讼、社区矫正以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有行政处罚记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上岗履职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9月24日(9月20日周六、9月21日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地点:沂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四)报名材料:

1.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临沂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报名相关材料;

2.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商注册、社保缴纳、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统一审核;

3.落实报名人员承诺,报名人员是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亲属范围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11类)的,报名时须填写“报名人员个人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未履行个人承诺上岗的,按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发放的补贴;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5.上机实操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9--2276562

四、招聘程序

街道专门组织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社、纪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过程指导把关。

1.人员评议。由办事处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拟定的聘用顺序,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2.审核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日常表现、身体状况等进行审查,报办事处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直部门复审后,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沂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县级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4.岗前培训。培训拟聘用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

5.组织上岗。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适时安排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五、聘用顺序

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往年岗位设置及上岗情况,结合办事处当前实际工作需要,对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报名符合城市社区服务岗条件的人员,根据距离退休时间(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长短,按照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从大到小依次录用,录满为止。对其他人员报名符合城市社区服务岗条件的人员,统一上机实操考试,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成绩相同者,学历高的优先录用),录满为止。街道纪委派出专人全过程参与监督人员录用。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七、岗位管理

1.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绩效等管理工作。

2.监督管理。办事处负责对各用人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其他

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有异议的委托法律顾问予以答复。

咨询电话:沂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0539--2276562

监督电话: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25191231


附件1:沂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临沂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7日

附件【附件1:沂城街道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临沂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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