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3-00001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沙沟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
| 标 题: | 沙沟镇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检查案例1 | ||
主要负责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法定职责,履职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按照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培训教育。
案例情况:2023年9月2日,沙沟镇应急办在某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培训教育计划开展8月份安全培训,该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80号)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处理结果:沙沟镇人民政府对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该企业的切实履行安全培训职责,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或将培训计划进行变更,限期3日内整改完成。9月5日沙沟镇应急办到企业复查,该企业已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