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slbz2401108/2021-000119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标 题: | 四十里堡镇经济困难老人认定程序 | ||
经济困难老年人是指60 -99周岁低保老年人。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对60-79 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