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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25-000012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桥镇 成文日期: 2025-09-25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25〕14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9-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高政发〔202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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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高政发〔2025〕14号


为切实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的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开展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导,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推动全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稳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着力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坚持推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程序化免疫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季集中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方式,早行动、早安排,对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免,确保免疫密度,织密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考评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工作内容

1.加大集中推进力度,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一是立足镇村实际,针对秋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生和传播风险,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开展强制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二是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强免疫苗管理工作,强化疫苗运输、存储、发放和使用,防止疫苗造成失效、积压。三是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疫苗免疫和防护技术培训工作,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及时开展免疫效果检测,免疫不合格的及时补免,确保“真苗、真打、真有效”。四是落实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以标识促防疫,以监督促防疫,注重标识佩戴、免疫档案填写,做到记录完整,内容清晰,有据可查,加强防治技术指导,增强场户主自主防疫意识。

2.加大应急管理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一是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 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疫情举报渠道,严格疫情线索核查,主动发现风险漏洞。二是注重疫情处置,迅速启动预案,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三是针对舆论关注、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加强引导、消除误解,避免引起炒作。强化公共卫生、畜产品安全、动物疫病等知识科普宣传,引导科学认识、理性消费。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集中防疫进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管理区村保密度、畜牧兽医站保质量”的原则,划定网格、固定人员,压实网格员巡查责任,定期对网格内畜禽养殖、出栏、检疫、屠宰、病死等情况进行巡查排查,发现的违规调运、买卖以及大量死亡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核查处置。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适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高桥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高桥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勇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李麦庆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 斌 政府副镇长兼核桃管理区书记

             汤庆伟 乡建办主任

             刘 伟 高桥管理区书记

             刘桂武 河南管理区书记

             刘建成 长林管理区书记

             黄宜见 胡庄管理区书记

             杨金峰 沭水管理区书记

             张朝阳 荣仁管理区书记

             王伟苹 牛旺管理区书记

             张国梁 山宋管理区书记

             张吉梅 畜牧兽医工作站长

             王秀山 环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桥畜牧兽医工作站,李麦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吉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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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高桥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李麦庆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高桥镇桥舜路1号

联系电话:0539-28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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