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60829-0000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类型: | 通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8-29 | 发布日期: | 2026-08-29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沂水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一)集中禁放区域。包括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道托镇、黄山铺镇、院东头镇部分区域。具体边界如下:
东至:后王家庄村、前王家庄村(道托镇)-长家沟村、景家庄村、房家庄村、东院村(沂城街道)-王家山村、大尧村、陈家庄子、臧家庄村、芦家庄村、后坡村、前坡村(许家湖镇)。
西至:苗家庄村、关帝庙村、后武家庄村、永富庄村(院东头镇)-安子庄村、西泉庄村、西朱陈村、龙山官庄村、龙山店村、尧崖头村(黄山铺镇)-柳泉村、北越庄村(龙家圈街道)。
南至:红石官庄村、石屋官庄村、东斜午村、东邱村、西邱村、东官庄村、西官庄村、新建村、荆山岭村(许家湖镇)。
北至:前古城村、武家洼村、薛家庄村、后善疃村、南张庄村、友兰官庄村、井峪村、朝阳官庄村(沂城街道)-前官庄村、韩家曲村(道托镇)。
(二)其他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包括机关办公区域、教育医疗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内,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其他危害安全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禁放时间
自施行之日起,禁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
(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安排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沂水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沂水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