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61015-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10-14 | 发布日期: | 2026-10-15 |
| 标 题: | 沂水县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案例(第十三期) | ||
沂水县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案例(第十三期)
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现将4起案例公布如下:
1.沂水县某食品销售经营部涉嫌在电商平台店铺上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3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食品销售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无加蔗糖五黑威化饼干”链接标题中存在“糖高就吃它”“只卖小糖人”的广告内容。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2.沂水县某健康生活中心涉嫌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5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县某健康生活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多名中老年人正在观看视频,视频内容宣传其售卖的产品可加速体内脂肪的分解,加快体内垃圾毒素的排出,对于调理疾病和预防疾病、强身健体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3.沂水县某商贸中心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2026年4月,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沂水某商贸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电商平台店正在售卖的“猴头菇牛奶燕麦片”,产品介绍界面有“增强免疫力、促进消化、补充能量,经常食用有助于改善肠胃功能,缓解不适症状,能快速为身体补充能量,缓解疲劳”字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4.山东某餐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保健食品未明码标价案
2026年4月15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东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保健食品东鹏特饮、乐虎未标注销售价格,因该店经营保健食品未明码标价,我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6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价格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保健食品乐虎氨基酸维生素功能饮料仍未明码标注销售价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