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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0261008-0000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10-08 发布日期: 2026-10-08
标       题: 沂水县2026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工作要求,补齐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短板,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矛盾,切实筑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线,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鲁牧动卫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从村级动物防疫员中选聘20名动物防疫专员,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基层动物防疫技术队伍,为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岗位和计划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二、招募条件及范围

(一)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服务意识;

2、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3、具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人员;

5、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为动物防疫专员;

6、热爱畜牧兽医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调能力。

(二)招募范围

现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招募原则

坚持“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面向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招募,招募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招募程序

1、个人报名及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推荐: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由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进行初选并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2、 资格审查: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照选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核,核实学历、从业经历、年度考核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3、综合考评:结合日常工作实绩、业务实操能力、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及时核查处置 。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期限、考核、权利义务。

五、岗位职责

1、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及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等工作,增强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5、参与实施县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其他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6、其他职责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一致。

六、人员管理

1、服务期限:选聘的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2、绩效考核:严格落实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导向考核机制,由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进行定期考核。

3、进退机制:考核合格继续履行服务协议;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退出特聘岗位。

七、资金使用计划及工资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薪酬待遇与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执行同一标准,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模式。每月完成考核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发放薪酬。

2026年度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列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统筹调剂使用。

八、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统筹本次特聘计划实施,压实工作责任,规范选聘、考核、资金拨付全流程。

2、严格政策执行:严守选聘纪律,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

3、加强业务管理:做好特聘专员业务培训,压实岗位责任,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作用,服务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4、本方案由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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