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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6-000000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6-01-04
标       题: 关于公开招募经营标准以上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农资经销商(农膜生产企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农资经销商及农膜生产企业,共同参与标准以上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与应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销售商或农膜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持续正常经营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塑料制品销售或相关类别。

2.经营销售网络与能力:在沂水县辖区各个乡镇拥有稳定的分销网络或销售网点,具备相应的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

3. 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4. 人员配备:拥有相对稳定的经营团队,其中至少有两名在职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推广应用范围及补贴政策

(一)推广范围:在全县范围内,重点面向花生、生姜、芋头、烟草等覆膜作物推广应用。

(二)推广产品及补贴标准:

1. 标准以上地膜:指厚度不低于0.015毫米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或厚度大于0.01毫米(不含0.01毫米)且具备同等强度地膜。经后期审核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推广面积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

2. 全生物降解地膜:指符合《GB/T35795-2017 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经后期审核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推广面积给予每亩60元的补贴。

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1. 申报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环境保护股。

3.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仓储及配送能力证明材料。

乡镇分销网点清单及证明材料。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在职满一年以上两名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或能力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审核与确定

我局将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围经销商/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入围单位需与我局签订推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其他事项

1. 入围单位须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推广协议,明确任务、责任及补贴细则。

2. 严格按照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推广销售,所销售的产品需提前将样品送至农业农村局,确保质量,并建立销售台账。

3. 应积极配合开展技术指导、面积核实、效果监测及废旧地膜回收等相关工作。

4.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产品标准或违反协议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并追回补贴,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5.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有意致力于农业绿色发展的农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闫家峰

联系电话:13054910026

联系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沂水县农业农村局405室)

特此通知。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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