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0260818-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8-18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 标 题: | 关于启用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的公告 | ||
关于启用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启用1处公路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9月19日零时起。
二、名称、位置
检测点位名称:沂水县克黄线(马站)超限检测点
行政区划位置:沂水县马站镇
所在公路及桩号:G233线K1125+105M
三、数据采集和应用
1.该设施已通过法制审核、技术审核,称重设备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2.该设施实施双向检测。
3.经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应按提示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进行卸载,并接受调查处理。
4.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未按提示主动进入指定卸载场地进行卸载并接受处理的,将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四、注意事项
道路货运企业及驾驶员应当规范装载、合法运输。经过检测区域时,采取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由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违法超限运输处理地址
地址: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沂水县长安南路61号)。
电话:0539-2236606。
特此公告。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