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5-0000254 | 主题分类: | 矿产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1-30 | 发布日期: | 2025-11-30 |
| 标 题: | 沂水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 | ||
《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已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和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 10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
《沂水县赵高峪矿区熔剂用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评估报告》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