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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5-0000238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日期: 2025-11-03
标       题: 关于《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美娟0539-2230786

附件:《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专家意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pdf
附件【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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