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5-000023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 标 题: | 关于《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公示 |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美娟0539-2230786
附件:《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专家意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pdf】
附件【沂水县孟母石料有限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