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026-0006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民政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8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
| 标 题: | 沂水县民政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分级分类工作方案 | ||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民政领域各类机构分级分类监督监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民政领域涉企执法分级分类制度,提高执法效能,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涉企执法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执法活动合法合规。
2. 科学合理: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信用状况、风险程度等因素,科学划分企业类别和执法等级,合理确定执法检查的方式、频次和内容。
3. 公平公正:对同一类别的企业,适用相同的执法标准和尺度,做到公平对待、公正执法,杜绝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4. 动态调整: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变化、违法违规情况、信用等级升降等因素,及时对企业类别和执法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执法分级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执法事项和检查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民政领域涉企执法事项,制定详细的执法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方式、频次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
(二)企业信息收集与信用评价。1. 信息收集:通过日常监管、企业年报、投诉举报、部门共享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的基础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违法违规等信息,建立完善企业信息数据库。2. 信用评价:建立民政领域涉企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信用信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划分信用等级,如分为A(信用良好)、B(信用一般)、C(信用较差)、D(信用严重不良)四个等级。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执法分级分类的重要依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执法分级分类标准。 A级企业:信用良好、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对这类企业,适当减少执法检查频次,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和上级交办任务外,每年抽取企业总量的50%进行检查,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如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在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便利。 B级企业:信用一般、有一定的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近三年内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但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对B级企业,按照企业全覆盖频次进行执法检查,每年执法检查不低于2次,以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为主,结合非现场检查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C级企业:信用较差、存在一定违法违规风险、近一年内有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对C级企业,按照企业全覆盖频次进行执法检查,每年执法检查不低于4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D级企业:信用严重不良、违法违规问题较多、近一年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对D级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进行2次执法检查,必要时进行驻点监管,严格审查企业的经营活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执法检查方式与程序。
1. 检查方式: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日常巡查按照既定的检查计划和区域,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或特定时期开展;随机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对问题突出、风险较高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查;非现场检查通过查阅企业报送的资料、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等方式进行。
2. 检查程序:规范“鲁执法”平台使用,将殡葬、养老领域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录入平台,严格落实提前三天提交检查计划、入企扫码、企业评价等制度。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检查清单进行,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束后,及时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期限,要求企业签字确认。对于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理。
(五)结果运用与奖惩措施。
1. 结果公示: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企业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
2. 激励措施:对A级企业,在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便利。
3. 惩戒措施:对C级和D级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将失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
1. 动态管理:建立企业执法分级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变化、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情况等,及时调整企业的类别和执法等级。原则上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调整执法分级分类。
2. 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领域涉企执法分级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民政部门法制机构或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定期对执法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外部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政领域涉企执法分级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
2.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 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民政领域涉企执法分级分类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民政领域涉企执法分级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8日
民政领域涉企执法分级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明艳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耐松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持执法证)
贾文勇 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持执法证)
高凤堂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持执法证)
组 员: 刘 颖 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海涛 县公墓管理中心主任
刘 恒 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甄绣华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刘桂林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周龙生 县民政局办公室科员(持执法证)
李明凯 县民政局社管办科员(持执法证)
曹晓菡 县民政局规划财务科科员(持执法证)
李万梅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员(持执法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耐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涉企行政执法日常相关工作调度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