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kxjsj/2026-000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 |
| 标 题: | 以案释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例 | ||
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核心基石,是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激发创新活力、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前提。本文梳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典型案例,供社会各界学习参考,希望各界关注政策公平性,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某地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某地科技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案例内容:
某地科技局在网站发布《关于征集科技业务咨询服务承担单位的通知》,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某地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提供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指导及月报辅导、科技项目申报咨询等咨询辅导服务。在征集通知中,某地科技局规定的“资格要求”包括“在本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布通知后,省内4家企业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分别与某地科技局签订《科技服务合作协议》,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5月1日。
案例解析:
上述行为要求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的报名企业必须是在本省注册的企业,不当排除了注册在本省以外地区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