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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026-000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6-03
标       题: 城市管理不予强制事项清单

城市管理不予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类别适用情形法定依据
1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强制执行1.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2.情况紧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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