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6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四十二) | ||
2025年6月10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制冷机房处1台冷凝器未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2.贮液器上方1套水喷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该单位的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的行为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