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0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零五) | ||
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案。2025年3月20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豆奶粉车间包装机下料口存在爆炸危险的21区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