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03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九十) | ||
沂水某药业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5年 2025年3月17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沂水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要求,对沂水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1.员工李某某未取得高处作业证进行登高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