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7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七十四) | ||
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2025年2月28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2025年2月28日该对外来施工队伍沂水县某电气焊维修服务部进行了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但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作出共处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